苏州4月23日电 (记者尹晓宇)记者23日从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江苏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938件,审结16926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984件,同比上升45.48%;刑事案件433件,同比上升32.01%;行政案件10件,同比下降47.36%。从审理的民事案件类型来看,涉技术类纠纷案件同比上升22.61%;著作权纠纷案件同比上升62.86%;商标权纠纷案件同比上升29.72%;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同比上升64.25%。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汤茂仁介绍:著作权纠纷案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之所以大幅增长,一是因为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网络小说转载、网络游戏画面直播、影视作品改编权争议等知识产权问题不断涌现。二是因为江苏科技创新要素愈加活跃,与创新经济密切相关的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三是因为涉互联网领域的新业态纠纷频发,新技术与新商业模式融合产生的计算机软件纠纷,以开发手机APP、网站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合同纠纷持续增多。四是因为江苏产品向江苏品牌转变过程中,当事人的品牌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积极通过诉讼方式打击侵权,维护商标权益,实现品牌价值。

从判决决定的损害赔偿数额来看,近几年也是逐步提升。2018年,判赔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18件,同比增长3.5倍,判赔额在500万元以上的11件,同比增长了2.7倍。

取证难,赔偿低,一直是知识产权案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好孩子集团董事长宋郑还介绍,集团目前的专利数超过世界婴童行业竞争者前五名企业所拥有专利数的总和,单是一款“口袋车”的婴儿车的专利数量就有20余项。从1994年,公司产品因被侵权,开始打第一个知识产权官司以来,目前已经打了140多个案子,执行到位的占六七成,实际判赔中,面临着赔偿的精细化计算等难题。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卢山表示,2017年底,南京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招录5名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形成了与专家陪审员、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人相互协调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截至2018年底,技术调查官共参与案件129件,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期限缩短到102.5天,同比缩短30余天。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钱建国说,最严格保护,不是简单提高赔偿标准。一方面坚决抵制涉嫌滥用诉讼的行为,另一方面贯彻差异化裁判理念,因权力、侵权要素等差异以及当事人证明的事实,侵权赔偿金额应有不同。对愿意并积极举证的,尽可能足额支持赔偿请求。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依法认定被告恶意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并一审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对不履行禁令的被告开出了100万元的罚款决定书,在江苏省内首次组织了与专利复审委就无效审查与侵权诉讼的同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