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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线下诉讼活动被迫按下暂停键。防疫是责任,审判是任务,溧水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调解案件,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2020年3月至9月期间,刘某雇佣王某、张某发、张某枝、张某林四人从事瓦工工作。2020年年底,双方结算,刘某尚欠四人劳务工资5000 元/人。2022年3月,王某等四人将刘某诉至法院。

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副庭长卞红娟立刻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调解,最终形成初步调解方案。考虑到四名务工者,最年轻的王某51岁,最年长的张某发已77岁,不熟悉手机、网络用法,经电话商议,由王某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在约定好的调解时间,卞红娟组织王某、刘某通过"宁审通"进行线上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刘某网上签字确认。

一周后,法官助理杜肇振在防疫值班结束后,与卞红娟共同来到王某、张某发、张某枝、张某林所在的社区防疫点,将制作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交由他们签字确认,并当场送达了调解书。

王某在拿到调解书的时候说:“本以为遇到这个疫情,我们的案子要往后拖了,没想到还有网上调解,不到一个月法官就处理完了,更没想到法官会亲自过来给我们送调解书,很感动。”之后,两人还就四名当事人的疑虑问题,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同时督促刘某尽早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四名务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疫情无情,司法有爱。溧水法院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努力做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办好为民实事,推进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