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作者:江苏工人报 万森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8442
江苏工人报讯 今年3月底江苏法院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5月18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省高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明确,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应当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记者了解到,江苏法院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
“安企”行动为支撑,建立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引导虽有失信行为但有主观修复意愿尤其是有存续发展前景的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修复失信记录,促使市场主体更好生存和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纳入“暖企”专项行动治理范围的42373家企业中,纳入可退出清单的有23070家,纳入需指导清单的9757家,纳入应约束清单的9546家。各地法院坚持边排查、边治理,目前全省已删除企业失信信息5790条,将1516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新闻发布会,省高院还精选了9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暖企”“护企”典型案例一并发布。其中,“法院发挥府院联动协同作用,实现劳动者与小微企业‘双赢’”案例引人关注。据介绍,南京高淳法院执行人员对企业设备和物品进行“活封”:允许被执行人在不转移所有权、不妨碍执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加工。此外,法院得知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有正在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但受疫情影响,双方均未履行完毕遂陷入僵局,高淳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及时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统筹组织协调,最终案外人按协助执行通知支付了13名工人近30万元工资款,案件顺利执结,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