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万元已经到账了,感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高效调解!”日前,徐州某混凝土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南通通州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的同时,特意打来电话为调解中心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点赞。

原告系徐州一家混凝土公司,向南通某建筑公司供应混凝土,获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出票人、南通某建筑公司作为背书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二张,金额达110万元。然而汇票到期后,出票人因经营状况不佳,未能及时兑付,背书人亦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无奈之下,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南通某建筑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通州法院,要求两被告履行付款义务。

通州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将纠纷分流至南通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通州分中心。由于原告方在徐州市,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河北省廊坊市,调解员张筱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进行调解。通过线上多次沟通,双方就票据的支付达成一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票据款110万元,而原告则在收到款项后撤回诉讼。该案从诉前调解立案到原告线上撤回诉讼,仅用时26天。当事人既未缴纳诉讼费,线上调解又免去了诉讼奔波之累,真正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今年5月17日,南通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通州分中心成功调解了全市首例金融纠纷,三个月来,该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共调结金融纠纷30件,所涉诉讼标的额38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