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泉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志刚带队,对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报酬、劳务费用、交通事故、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从早晨6:30到中午12点,泉山法院出动警力14人次,警车3辆,执行案件8起,涉案标的80余万元。

释法明理 公司当场支付拖欠工资

某托育公司拖欠秦某工资,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公司分三期,每月分别支付秦某3000元。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仲裁调解书予以确认。某托育公司仅支付了第一期费用,剩余费用迟迟未支付,秦某向泉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

公司负责人一直以各种理由诉说经营困难,为不能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找各种借口,沈志刚副局长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向其解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公司能够克服困难,尽快履行,泉山法院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强制执行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执行法官的真诚、执行现场的压力促使公司负责人尽快筹钱,支付了前期拖欠费用,最后一期费用与申请人达成还款一致意见。

动晓情理  劝说亲属促配合

侯某拖欠杨某劳务费22万元,多次催要未果,杨某遂将杨某起诉至泉山法院。法院判决后,侯某未按判决要求履行给付义务,杨某向泉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侯某家中住着候某父母,侯某并不在此居住。执行法官张蕾耐心地做候某父母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将情况及时告知侯某,尽快与法院联系,早日解决纠纷。

张贴传票  留下联系方式促执行

房某乘骑电动自行车时与同样乘骑电动自行车的蒋某发生交通事故,房某受伤。经认定,房某与蒋某承担同等责任。泉山法院判决蒋某应赔偿房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15万余元。

执行法官来到蒋某住处后发现,蒋某并不在家,执行法官孙通遂在门口张贴传票,希望被执行人看到传票后能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

执行路上,忙碌、辛苦,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面对执行难,泉山法院执行干警们始终践行执法为民、秉公执法理念,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执行永远在路上,泉山法院将始终以提升案件执行效果和效率为要务,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