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两所”协同发力 风险隐患止于未发
作者: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陈怡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2298
近日,丹徒法院宝堰法庭与丹徒区上党镇派出所、司法所开展联合调解,成功调处一起矛盾异常尖锐的离婚纠纷,把风险隐患扼杀在前端。这是基层共治的一个缩影,也是“枫桥经验”的鲜活实践。
2012年,张丽与李海相识恋爱,随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8年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张丽与前夫育有一女。2023年8月,张丽诉至宝堰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张丽诉称,自从登记结婚,夫妻感情就慢慢变差,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被告甚至对其进行打骂。2022年被告生病住院,自己为好好陪护被告,也不再外出工作。后来被告出院,私自拿自己身份证办理了贷款,其行为让人无法接受。自己提出离婚时,被告对其进行威胁恐吓。眼见自行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李海则辩称,原告所述并不属实,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虽偶有磕碰,但也是夫妻长期共同生活在所难免的。两人在一起后,自己为原告家建房子,供继女上学,原告也在自己生病期间进行照顾,可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目前自己身体还在恢复中,原告提出离婚属于遗弃行为,如坚决要求离婚,应对自己进行相应补偿。
因诉讼双方矛盾较大,法庭多次组织调解,但原、被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还多次发生冲突,张丽及其家人先后六次报警,两家矛盾不断升级,原告住处的门窗被打碎,被告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仍持刀恐吓。
考虑到本案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为妥善化解冲突,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宝堰法庭随即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该案开展联合调解工作。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派出所做好了应急措施,并开启了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调解现场,面对针锋相对的当事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充分运用各自职能优势,展开联合疏导工作。一方面耐心稳定双方情绪,了解诉求、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严词申明,如继续言行激烈不服劝阻,将依法给予严厉惩处。经联合调解小组共同努力,原、被告初步接受了调解方案,表示基本符合预期,但还需要回家慎重考虑并征求家人意见。
三天后,曾纪雄法官收到了当事人回复,双方均同意之前的调解方案,可以立即到法庭签字确认。随后,承办法官约好时间,组织原、被告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十分令人担心、潜藏风险隐患的离婚案件在三方合力调解下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宝堰法庭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完善“一庭两所”“一庭一室”等协同解纷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水平,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更多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
(文中人物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