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可可,女,2004年1月12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阜宁县。罪犯杨可可犯介绍卖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9月21日被我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罪犯杨可可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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