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伟申请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2965
罪犯孙伟,男,1982年5月6日生,汉族,江苏省盐城市人,初中文化,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2)苏0282刑初1101号刑事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罪犯孙伟以患白血病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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