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罪犯李汉成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2293
2023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3)苏0105刑初261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李汉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3年10月7日,罪犯李汉成以其身患肝癌晚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25-83577182 邮箱: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