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虎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2530
罪犯张虎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622号刑事判决,以张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张虎以其患有肺结核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查后认为张虎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罪犯张虎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