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罪犯樊声斌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2185
罪犯樊声斌,男,1969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重庆市辖县奉节县。
我院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了(2023)苏0404刑初489号刑事判决,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樊声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樊声斌以肝恶性肿瘤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樊声斌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电话:马法官0519-83907206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