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琳,男,1958年5月29日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因犯盗窃罪,于2023年9月20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本案现已生效。2023年10月8日,罪犯李琳以其患有高血压Ⅲ级,心功能Ⅱ级、心绞痛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