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志强,男,1962年12月17日生,汉族,江苏省宜兴市人,中专文化,住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本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苏0282刑初724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罪犯陈志强以患结肠癌多发转移(肝、肺、腹腔淋巴结)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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