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法院)罪犯陈国斌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次数:2244
罪犯陈国斌,男,2000年6月2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2023年11月13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罪犯陈国斌以身体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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