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4日,本院作出(2023)苏0311刑初30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刘计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3年8月17日,罪犯刘计伟以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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