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法院)罪犯凌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1962
罪犯凌燕,女,1991年3月1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042619910313362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6-10号。2021年5月21日本院依法作出(2020)苏0583刑初55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凌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凌燕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