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况:贾琴芳,女,1975 年1 月2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1196205106223,汉族,初中文化,系云数贸众云国际平台丰都独立团团长,住重庆市丰都县滨江东路航道小区4 幢1-1 室,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花戏村1 组东山脚9 号。

2022年7月30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508刑初487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贾琴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后同案人员余志敏、孟琴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2022年8月5日,罪犯贾琴芳以其胸腔巨大肿块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就诊病历予以证实。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于2023年  12月7日立案(2023年5月19日已移送鉴定,鉴定结论为贾琴芳未经规范治疗,应在积极治疗后,再行评判),现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书面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邱法官、陈书记员,68856132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