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张艳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1643
罪犯张艳,女,1992年出生,汉族,文盲,无业,住江苏省泗阳县。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案现已生效,罪犯张艳以咳血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张艳,女,1992年出生,汉族,文盲,无业,住江苏省泗阳县。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案现已生效,罪犯张艳以咳血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