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调解“零距离”,法治宣传“面对面”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姚苏金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1959
近日,启东法院和合法庭将调解现场“搬”进村里,就地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2年某天,该案被告某村委会安排原告朱某在该村地段收集装运油菜、桔柑。装车时捆扎的绳索突然断裂,朱某因失去重心从车上摔下。村委会干部当即将朱某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药费。后朱某以为村委会提供劳务受伤产生其他损失为由,要求村委会赔偿,并诉至法院。
调解“搬”进村委会
收到该案后,和合法庭法官助理姚苏金和人民调解员陈学辉、刘雄健立即赶往该村村委会了解基本案情,向该村委会工作人员就该案是否赔偿、赔偿数额的合理性等方面一一进行法律释明。两名调解员前期“加力”,姚苏金再对村委会的部分疑虑作了后期释明“加火”,村委会当即表示将积极与朱某进行协商。随后,两名调解员又联系朱某,就赔偿金额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对赔偿金额形成合理预期。
趁热打铁,经过双方同意后,和合法庭将调解地点选在该村村委会,双方代理人到场,并邀请部分乡村网格员、村民代表前来旁听。经过法官助理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阐释,几轮工作下来,双方最终就调解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面对面”宣讲
借此契机,姚苏金结合本案,又对村民们普遍关注的农村土体承包、相邻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知识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并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作出解答。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启东法院将调解现场“搬”进村里,将法治“种子”根植在村民心里,用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公正司法看得见、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