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罪犯陆鸣,男,1981年7月6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汉族,初中肄业,无业,住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百万五千元。本案现已生效。2023年12月12日,罪犯陆鸣以其身患重大疾病胃癌且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