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寻真爱” 谁知沦为“杀猪盘”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白羽翔 丁冬兰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1621
“他经常到我这边租车子的,奔驰E、宝马5系……”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娘的证言,戳穿了董某的谎言。董某是如皋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的被告人,他以谈恋爱为名,通过网络交友软件骗取被害人钱款合计64万余元。
今年37岁的董某是安徽安庆人,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2016年被处以行政拘留。2017年下半年,董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偶然认识了被害人展婷(化名),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此期间,董某的谎言可谓张口就来,他谎称自己开办的绣花厂要添置机器、工人出车祸,多次向展婷借钱。处于“热恋”中的展婷丝毫没有怀疑,倾囊相助,甚至在自己的积蓄全部用光后,还根据董某的建议,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给董某“救急”,最后还向网络借款平台申请办理小额贷款。2020年下半年,遭遇银行、网贷平台催款的展婷,电话联系董某尽快还钱,董某随后换掉了手机号码和微信,彻底断了与展婷的联系。
据董某供述,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除展婷外,他还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了苗梅(化名)等四名女性被害人,都是以“单身男性”的身份,与被害人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谎称租赁的商品房、汽车是自己所有,花言巧语骗取对方信任后,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开办的绣花厂需要买机器、父亲出车祸、母亲得癌症、自己被派出所抓获要退钱、买卖税务票等理由向被害人借款,五名被害人中,多的被骗取26万余元,少的也有4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董某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家中经济一般。其父亲确实出过车祸,但董某并未支付医疗费。
通过被害人的陈述可以发现,为了取得被害人对其经济能力的认可,董某可谓费尽心机,时常换车,并将房产证抵押在被害人处。案发后,被害人才得知,董某的汽车都是租的,所谓房产证也是伪造的。庭审中,被告人董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说,其从2017年开始诈骗到2022年之间都没有收入,骗来的钱都被用掉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综合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有劣迹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董某犯诈骗罪,判处尤其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人民币6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