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苏0591刑更9

 

罪犯唐国虎,男,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山东省曹县。2013年8月16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6年1月25日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2017年2月15日假释期满。2022年10月12日到案,同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4日被监视居住。

本院于2023年11月29日作出了(2023)苏0591刑初619号刑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罪犯唐国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唐国虎以患有尿毒症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3年12月11日立案受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经查,罪犯唐国虎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血液透析,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将罪犯唐国虎自决定送达之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