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侯悦博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1756
关于对罪犯侯悦博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4)苏0113刑更1号
罪犯侯悦博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12月2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2024年1月3日,侯悦博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侯悦博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侯悦博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