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强制拍”变“自行卖” 探索能动执行最优解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王杰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1927
近日,兴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执行工作理念,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创新财产变价方法,依法监督被执行人自行变卖被查封的资产。通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查封财产+双方当事人议价+第三方辅助服务机构发拍+法院监督”这一创新方式,规范、高效、价值最大化处置一批废旧物资,足额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兑现了劳动者们的“真金白银”,为企业间民间借贷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多重矛盾化解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方案。
被执行人系一家回收经营废旧物资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借用资金,但未能足额按时归还借款。经法院判决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给付某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8万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明申请执行人在诉讼阶段既保全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另查明,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本院另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20件,案涉标的额约12万元。
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被查封财产主要为废旧物资,大致分为九大类。查封财产种类颇多、数量庞大,若进行正常的网络司法拍卖,存在保管难、损耗大、效率低、交付难等问题。同时,被执行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达20件,涉及到的农民工人数较多,分布在江苏泰州、山东青岛、云南怒江等地,案件执行难度大,如不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便会被无限期拖欠。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确认申请执行人的保全为首查封,同时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废旧物资等的变价款优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剩余部分再行受偿,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有效化解了群体性纠纷。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主动实地调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实际状况,直面废旧物资等资产变价存在的保管难、损耗大、效率低、变价难、交付难等问题。在我院的提议和监督下,申请人放弃了常规的“整体打包”拍卖的方式,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要质量、要效率,深挖执行工作潜能,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财产进行整合,最终采取了分类(九大类)、单价拍卖(成交后按拍下单价乘以过磅称重实际重量确定最终成交价)的方式予以处置,充分保障意向竞买人看样,借助“双十二”购物节热点,提高竞拍参与度和竞买激情。截止目前,九大拍品已经全部顺利成交,最大程度保障了财产处置效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的优先实现与2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保障存在矛盾,兴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有解中寻求最优解,充分彰显了“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下能动执行的温度和强制执行的力度,用心用情妥善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