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法院)罪犯邹德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2679
罪犯邹德祥,男,1966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射阳县。
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苏0924刑初357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邹德祥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邹德祥以患高血压3级(极高危)、2型糖尿病、降主动脉夹层术后等疾病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病历材料。经初步审查,结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组织诊断意见书,本案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已受理该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7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提出。
联系方式:0515-69220040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解放西路八号射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