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崇川法院妇联被评为“江苏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崇川法院妇联坚持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融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汇聚服务力量,切实担当起引领妇女、服务妇儿的重任,为法院高质量发展和南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政治建设,把好妇女工作“方向盘”。注重加强妇联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妇联干部队伍,自觉在妇女儿童和婚姻家庭工作中胸怀“国之大者”,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心的优势,组织动员广大女干警在守护公平正义第一线建功立业,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少年审判、“天平”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撑起法院“半边天”。发挥典型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选树法院“她榜样”,组织开展座谈交流、主题海报宣传、悦读书等活动,不断扩大女干警典型影响力,让广大妇女及家庭学有榜样。全院有1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获评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1个家庭入选江苏最美家庭,4人获评全市三八红旗手、最美执委,另有多名女干警及其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发挥法治力量,筑牢妇儿权益“保护墙”。不断整合民事、刑事等审判资源,创新探索保护妇儿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全市率先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禁令并落地见效,累计发出保护令18份,坚决反对家庭内外各种暴力、骚扰、威胁行为。其中“安某(12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刑事犯罪,近三年审结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104件。倾心打造家事审判“和合港湾”品牌,注重对妇女婚姻自主权、婚内合法财产权、家务劳动价值等权益的特殊保护,家事法庭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推动设立全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获评南通法院“为民办实事”创新案例。依法规制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被迫降薪”“被迫辞职”等违法行为,依法支持女职工因用人单位“隐形歧视”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充分维护女职工劳动权。

坚持共建共享,织密关爱妇儿“幸福网”。与南通大学、妇联等单位共建,吸纳村社区妇联主席、心理咨询师、律师志愿者等力量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案后回访、家事调查、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诉前调解等工作机制,全方位服务保障妇儿身心健康发展。相关工作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赞,法院“天平”青年志愿服务队获“江苏慈善奖”,“巾帼服务队”获评南通市“巾帼文明岗”。挂牌成立南通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婚姻家庭研究基地,通过多部门参与、高层次共建,进一步汇聚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民政、律师等各方智慧,近三年累计组织申报课题、撰写论文25篇,组织交流研讨5次,为党委政府决策以及离婚冷静期、居住权等相关立法提供了有力支持。

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定期发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普法视频,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妇儿权益的浓厚氛围。4个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3个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多个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普法短视频《家事法官解读热门电影<消失的她>》浏览量超10万,被江苏高院抖音号录用。编写女性婚恋权益保护一本通《我不是弱者》,编印家事审判工作《十策》《二十案》《三十问》系列丛书,为广大女性维权支招,得到社会各界较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