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良军,男,1981年4月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阜宁县。罪犯朱良军因犯诈骗罪,于2023年6月9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罪犯朱良军患尿毒症,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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