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法院)罪犯杨茂元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2899
罪犯杨茂元,男,1945年5月7日出生于江苏省宿迁市,居民身份号码320819194505075814,汉族,小学文化,务农,住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龙岗村十组52号。罪犯杨茂元犯盗窃罪于2023年9月7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杨茂以自身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