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张彪危险驾驶罪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2023
罪犯张彪,男,1989年1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号码321321198901144678,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宿迁市宿城区城北路599号5幢1908室。罪犯张彪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8月17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张彪以自身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