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渔沟法庭“乡村‘啄木鸟’”品牌荣获省院表彰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张晶晶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1738
近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创建的“乡村啄木鸟”法庭品牌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该院渔沟人民法庭推进“乡村啄木鸟”工程,旨在延伸法庭司法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消除辖区“顽瘴痼疾”,维护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助力乡村振兴。通过与辖区村委会签署《诉调对接办法》,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沟通协调,签
订《庭所共建协议》,构建纠纷源头化解新机制;联合全国“优秀调解能手”单业高共同打造“无讼村居”。针对养老问题、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以及婚姻家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积极主动推进巡回审判,让法庭庭审走进“寻常百姓家”,通过以案说法“树起一个点,教育一大片”,推进巡回审判“零距离”。关注社会热点法治事件对老百姓的影响,积极宣传引导,守护文明乡风,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