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帮助解决问题,这块地可能还继续荒废着……”2024年1月11日下午,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送来印有“司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激动地向开发区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2021年5月,蒋某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一份《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合同》,约定村委会将该村原砖瓦地块的土地出租给蒋某,积土由蒋某负责清运,租赁费用21万余元。

合同签订后,蒋某随即又与张某达成《土方委托清运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将案涉地块的土方清运完成。

张某后又与纪某达成《土方处置协议》,因为疫情等多种原因,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纪某曾诉至开发区法庭要求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协议。在张某与纪某纠纷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曾多次实地调查并向当地村干部了解情况,最后判决张某与纪某解除合同。

2023年年底,开发区法庭负责人陈璇在对该案进行回访时,发现目前该地块的土方清理工作仍处于停滞阶段,系因蒋某未及时履行给付租金的义务、损害了当地村民的权益,租赁期限届满后,张某欲继续清理地块时遭到村民制止,双方僵持不下,导致蒋某与张某的协议也无法继续履行,各方权益均受到损害。

为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陈璇主动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早日化解矛盾,尽快恢复土方清运工作。

2024年1月初,陈璇先后两次来到村委会及土方堆积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联系蒋某、张某一同商讨解决方案。最终蒋某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蒋某将欠付的租金于近期汇至村委会账户,村委会协助做好村民的释明工作,同意蒋某、张某继续清运积土。

农耕为本,天下兴旺。土地纠纷往往牵扯诸多利益,涉及诸多细节,必须慎重妥善处理。下一步,开发区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发挥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奏响平安如皋建设的“和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