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宁法院)罪犯卢瑶嘉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1276
罪犯卢瑶嘉,女,1985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现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皇冠公寓十栋一单元405室。
睢宁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2022)苏0324刑初119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卢瑶嘉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卢瑶嘉不服,提出上诉,并在二审审理期间逃匿。2023年3月6日,公安机关将卢瑶嘉上网追逃。2024年1月3日,罪犯卢瑶嘉到案后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其申请情况立案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如有异议可联系我院,我院通讯地址:江苏省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联系电话:0516-8038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