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时守举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2418
罪犯时守举,男,1950年7月18日出生,户籍地宿迁市泗阳县,住宿迁市泗阳县。
本院于2024年1月26日作出(2024)苏1323刑初1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时守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罪犯时守举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时守举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迅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29,联系人: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