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袁君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1737
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苏0302刑更28号
罪犯袁君,男,1972年3月1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3197203191639,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金博星城3号806室,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千里巷3号楼2单元104室。
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了(2023)苏0302刑初355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袁君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袁君以患有疾病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经初步审查,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承办人:王文庆,电话:0516-80282961)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