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296号

    罪犯黄正,男,1986年5月31日出生,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汉族,大学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582198605312633,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六监区服刑。

    2020年12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211刑初58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黄正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刑期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5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黄正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05万元(未履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万元(未履行)。鉴于该犯财产性判项未全部履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正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