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好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14日上午,宿迁中学新疆班180余名学生走进宿城法院,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罪和一起盗窃罪的庭审,给学生们上了一堂不一样的法治课。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拉开序幕。经法庭审理查明,2023年8月13日0时许,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倪某因经济纠纷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并相互辱骂,后二人约定在被告人郭某居住的小区门口见面继续理论。被害人倪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约定地点,被告人郭某随身携带1把水果刀出门,看到被害人倪某后,拉开被害人倪某乘坐的出租车副驾驶座车门,持刀将被害人倪某头部、右胳膊等部位砍伤。经鉴定,被害人倪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告人郭某于2023年8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郭某赔偿被害人倪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师生们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庭审环节。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随后法庭对另一起盗窃罪案件进行了庭审,并对被告人陈某作出一审判决。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并结合案件犯罪原因及产生的后果,教育学生一定要珍惜学习机会,远离违法犯罪,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活动受益匪浅,这次活动让他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增强了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同学们通过真实的案例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