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家门口的融和法庭里解决这桩心事,真好!”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常盼盼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1582
“谢谢法官,感谢你们的高效审理解决了我们的烦恼!能在家门口解决这桩心事,真好!”融和法庭·近海镇综治中心里,拿到赔偿款的陆某夫妇对着法官连声感谢。
今年2月份的一天下午,陆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买菜回家的途中,与陈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陆某受伤。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责。后因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陆某无奈欲诉至法院自身合法权益。
得知家门口的启东法院高新法庭可以立案,陆某夫妇便来到高新法庭寻求帮助。高新法庭副庭长顾佳庆详细询问了陆某夫妇基本情况,耐心听取了他们的具体诉求。检查完起诉材料后,她发现,本起事故中陆某与陈某均居住在启东法院融和法庭·近海镇综治中心辖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顾佳庆随即询问了陆某对该纠纷的调解意愿,陆某夫妇当即表示能调解最好。于是,顾佳庆便告知陆某夫妇,先回家将起诉材料准备齐全,然后法庭将安排联络员到融和法庭为其立案、调解。随后,法庭干警拨通了陈某电话,陈某虽对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但在干警向其说明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和纠纷化解的模式后,陈某表示愿意调解。
调解当天,融和法庭联络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平衡双方意愿,适当调整赔偿金额,最终,在法庭干警、融和法庭联络员、特邀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陆某自愿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与陈某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家属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约定给付义务。
调解结束后,干警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了启东法院融和法庭的理念、内涵及运作模式,并就本次纠纷进行了普法讲解,当事人听后收获满满,带着愉悦的心情离开了融和法庭。
融和法庭充分利用地理、人员、资源优势,便利群众诉讼,真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接下来,启东法院在推进融和法庭发展的同时,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寻求最优化的解纷思路,真正践行“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