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邳州法院开设邳法新“枫”专栏,通过开展法庭党员先锋、枫桥讲堂、多彩法庭特色深化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邳州法院人民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法治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服务保障作用。

“枫桥讲堂”——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

近日,铁富人民法庭在岔河镇桥北村开展“枫桥讲堂—民法典进社区”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知识应用和调解技能。岔河镇涉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30余人参加培训。

活动中,铁富法庭干警以深入浅出的法条解析、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围绕乡村群众比较关注的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并耐心地现场解答参与培训人员所提出的疑惑点,提升法律“明白人”调解矛盾纠纷能力,增强群众对法律“明白人”的信任,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培训的内容很实用,对我们在调解时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来化解矛盾有很大的帮助,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提高调解技能,为辖区和谐稳定尽心出力。”调解员王某说道。

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绘就法治好“枫”景

铁富人民法庭到样墩村“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原告样墩村村委会与被告宋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引发纠纷,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长期耕种的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联系原被告双方后,了解到与该案同类型的涉土地纠纷还有多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耽误农时,而且极易影响农业发展,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以及原、被告所在的村组离法庭较远的实际,决定将法庭搬到该村村部,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与所在的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在审理中仍然立足于调解解决,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在该村委会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组织村两委、驻村干部、类案当事人、群众代表数十人进行旁听。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双方争议点,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庭审流程、举证责任划分进行了普法讲解,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沉浸式”法治课,收到良好效果。村民们表示听了讲解后意识到承包期到期后不能一直占用土地,对村委会的做法也表示理解,同时愿意和村委会进一步协商承包费数额,继续承包土地。

近年来,铁富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辖区人民群众带去法治社会最美的“枫”景,工作成效得到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