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欧元华,男,1954年3月20日出生,江苏省泗洪县人,汉族,文盲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827195403205010,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九监区服刑。

    2019年4月28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324刑初19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欧元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12月9日起至2027年6月8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5月16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2022年8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苏09刑更320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至2026年11月8日止)。

    罪犯欧元华在上次减刑后,仍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侵害未成年犯罪罪犯,建议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欧元华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