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47号

    罪犯王锐,男,1989年2月8日出生,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汉族,中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723198902084279,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五监区服刑。

    2022年7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803刑初19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王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8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王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10月获得表扬一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锐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