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41号

    罪犯范学正,男,1972年8月1日出生,江苏省沭阳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7208014818,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五监区服刑。

    2019年5月6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322刑初119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范学正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6月6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苏09刑更213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至2026年4月14日止)。

    罪犯范学正上次减刑后,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10月、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3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罪犯,建议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范学正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