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种财产,执行法院不予上拍!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肖仁刚 王翔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2678
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处置、变现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一环。如何在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平、公开、公正和廉洁性的同时,又能确保拍卖程序的高效运转,能更及时、更有效的兑现债权人权益?这一直是执行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网络司法拍卖的出现,为这个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然而,有些被执行人却企图利用网络司法拍卖的便捷高效,出清手中收藏赝品以偿还债务。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敏锐察觉到被执行人申请网拍藏品存在以假乱真的意图,及时制止假冒拍品流入网拍市场,从而保护了网拍潜在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郭某与张某、某广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某及广告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郭某向吴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及广告公司支付货款12000元。
执行过程中,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张某申报财产,张某到庭称无现金偿还能力,但其早年有收藏字画的爱好,可以提供一批名家字画交由法院拍卖以偿还债务。因无法直接确认字画的真伪,执行法官建议对这批字画鉴定真伪后再决定是否拍卖,但张某坚称字画为真,无需移送鉴定,并表示同意以一元的价格起拍。鉴于张某的反常行为,执行法官遂对张某携带的十几幅字画进行初步的“验明真身”,发现其中部分字画标明作者为“李可染”等名家,如属真迹价值不菲,但这些字画又都有受潮、破损、污渍等因保管不善造成的瑕疵,并且部分“名家”字画与网络上对同一作者作品的介绍差异较大。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向张某仔细询问字画的来源和细节,发现其前后陈述有诸多矛盾之处,故严肃告知如恶意利用法拍平台倒卖假字画,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强大威慑下,张某终于承认,其提供的这些名家字画确实是假冒的书画作品,因多年前曾通过司法拍卖处置过字画,认为这种方法既安全又能获利,本案标的不大,因此其想试试看能不能把几副假冒字画售出,却未料到被直接拆穿。因张某未如实申报财产并企图提供假字画扰乱法院执行工作,吴中法院对张某依法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最终,被执行人自筹款项履行了本案执行款项,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对于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至关重要。对此,最高院明确规定严禁当事人、案外人利用司法拍卖平台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对于古玩字画、珠宝首饰、奢侈品等特殊类型拍品,人民法院在上网拍卖之前要查明真伪,凡是假冒伪劣产品或无法鉴别真伪的,一律不得上网拍卖。对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主动提供特殊动产要求上拍的,执行法院将严格审查把关,严厉打击当事人、案外人企图利用司法拍卖平台的公信力倒卖劣质拍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以维护网络司法拍卖的权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