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永公司是一家新型建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南通通州法院没有简单地“一破了之”,而是通过清算式重整的处置模式实现“腾笼换凤”。如今,新股东已投入生产,企业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

在该案破产处置过程中,通州法院发现公司的土地均为租赁,通过破产清算处置企业资产价值极低,甚至连职工债权都保障不了,同时也会导致预拌混凝土资质被取消。

法院及时转变思路,采取清算式重整的方式,对债务人企业的优质资产、具有重整价值的资源进行清算式剥离,以1250万元的拍卖价款确定了股权性重整投资人资格,保留了企业的运营资质,解决了400余万元的职工债权,同时打破了原本普通债权零清偿的局面,实现了一举多赢。

4月24日,南通通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21年至2023年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该案系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

近三年来,通州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79件、强制清算案件422件,通过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盘活破产企业闲置资产11.04亿元,释放闲置土地资源1046.76亩,破产财产变现纳税3979.16万元,清偿1050名职工债权计1.43亿元、银行金融债权3.73亿元、税务债权6054.85万元。该院办理的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入选2023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以及南通法院2023年度典型案例。

今后,通州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妥善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办理,在护航地区现代化发展中展现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