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4月25日下午,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溧水区法院与江宁经济开发区法院联合邀请溧水区多家企业代表观摩旁听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庭审。该案由江宁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管办主任闫立海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江宁经济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群,溧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荣强陪同旁听观摩,溧水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

本案原告南京某文化艺术公司是溧水区域内一家集多元化少儿艺术教育为一体的艺术培训集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某培训公司立刻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及变更现企业名称并销毁相关材料,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全程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全流程。

庭审结束后,两家法院“趁热打铁”,为旁听人员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闫立海通报了近三年涉溧水区知识产权审判基本情况,围绕上述案件所涉及的商标权、外观专利等相关法律问题,及时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并选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受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本次庭审活动以“法院主动请进来”的方式,“零距离”“面对面”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工作,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深切感受到法院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