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法院)罪犯徐博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1719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徐博,男,1988年6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311198806046152,汉族,本科文化,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员工,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阿尔卡迪亚A9-1-1701室,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二环西路29号纺南新村20号楼3单元203室。经本院决定于2024年4月17日对其逮捕,因患病未予收押。
本院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4)苏0311刑初101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五百元。现罪犯徐博因患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2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2024年5月12日17时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