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 深挖执行线索 加速出资破“题”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侯明光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1414
为充分发扬“有行动就有感动”的执行精神,落实“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近期,沛县法院通过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活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深挖执行线索,积极寻求案件破解之策,化解了一批执行“难题”。
“谢谢法院和法官为我们干实事、想办法,这笔租金我们总算要来了!”来自泗洪县某经营部的贺某将锦旗郑重的交到了沛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虽已历经3个小时的车程,但贺某心中的感激仍溢于言表。
案件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2年9月,江苏某有限公司向泗洪县某经营部租赁挖机和装载机各一台,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后两公司于2023年1月进行结算,江苏某有限公司仍欠付泗洪县某经营部租金147036元。泗洪县某经营部多次向江苏某有限公司主张该笔租金,但江苏某有限公司始终未还。泗洪县某经营部起诉后,法院判决江苏某有限公司向泗洪县某经营部支付租赁费147036元及逾期利息。
判决生效后,江苏某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泗洪县某经营部向沛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查控、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江苏某有限公司除名下1451元存款外,并无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也已无经营活动。为敦促被执行公司尽快履行,沛县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效果甚微,案件陷入瓶颈。
案件终本结案后,承办法官却始终未放下心中的这一“难题”,很快便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制,认缴期限应至2052年。而鉴于江苏某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破产申请,完全符合加速股东出资到期的规定。于是,承办法官一方面向泗洪县某经营部释明可通过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加速股东出资到期。同时,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张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最终,公司股东张某主动将欠款本息157000元及执行费上交,法院也迅速将案款线上发放给泗洪县某经营部,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