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崇川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崇川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徐宁,唐闸法庭庭长严永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多家省市级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截止2023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7.5%,网络空间已成为广大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与此同时,网络侵权行为也逐渐增多,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更多样、手段更新颖、行为更隐蔽。

2021年,崇川法院审结网络侵权案件28件,2022年审结32件,2023年审结41件;2021年网络侵权案件调撤率为46.43%,2022年调撤率为56.25%,2023年调撤率上升至63.41%,矛盾实质化解率逐年提高。

近三年崇川法院审结的网络侵权案件以侵犯名誉权为主,占比约72.16%,其他涉及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等。侵权方式多为言论侵权,传播途径多为微信、抖音、微博、论坛等常见社交媒体平台。侵权主体具有虚拟性,网络用户在连接网络时候往往无须实名认证,因此难以确定侵权人的身份;另一方面,有些互联网运行平台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不积极甚至不愿提供侵权者的注册信息,导致被害者维权困难。

崇川法院坚持强化司法示范功能,发挥司法指引作用,不断完善涉及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案件的证据制度、证明标准,强化对公共安全和公民个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健全网络侵权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裁判规则,逐步构建稳定一致的裁判尺度,明晰网络侵权成本,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引导广大网友理性表达、文明互动。

与此同时,崇川法院不断引领网络平台规范监管行为,履行审慎监管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慎监管义务应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模、能力、盈利水平相匹配;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责任,强化事前审核能力、依法履行对公民等人格权的保护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涉网络平台侵权行为的发生;在纠纷发生后应当及时向有权机关披露行为人的姓名、名称、账号等信息,以便更加快捷地处理纠纷,减少损失。

今后,崇川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针对网络侵权类案件特点,总结审判经验,通过典型案例指引,助力建设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