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159号

    罪犯徐亮,男,1996年7月16日出生,江苏省兴化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1281199607165537,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四监区服刑。

    2023年3月1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281刑初54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徐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7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徐亮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12月获得表扬一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亮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