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156号

    罪犯王国林,男,1952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汉族,大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1028195205080011,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四监区服刑。

    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1204刑初39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王国林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19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2023年2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苏09刑更23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至2026年11月28日止)。

    罪犯王国林在上次减刑后,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3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性侵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建议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国林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