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164号

    罪犯韩双双,男,1994年3月7日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821199403074516,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五监区服刑。

    2022年8月24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803刑初3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韩双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5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1月17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韩双双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9月、2024年2月获得表扬二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继续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5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韩双双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6月24日